北京市京剑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京剑所)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核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
京剑所的创始合伙人张国印律师、金翔律师、刘玉阁律师均执业多年。京剑所在管理机制上提倡民主管理,科学决策。京剑所在用人机制上提倡聚各方贤才,共创宏伟大业。随着京剑所管理结构的不断完善,京剑所的律师队伍目前正在不断的壮大。
京剑所团队,专业、勤勉、守信、敬业。每一个受托事项,每一起诉讼与非诉讼案例,无论大小难易,我们都始终坚持以高度的责任心、尽心尽力、尽职尽责地去完成代理、辩护等法律服务工作。“ 优质、高效、至诚、至真” 是京剑所永远不变的作风。
凭借便利的交通、优良的办公环境、现代化的办公设备以及专业的律师队伍,京剑所将始终如一竭诚为中外客户提供全面、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执业宗旨 : 客户至上,法律至上。从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出发,恪守职业道德,遵守执业纪律,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我所两名律师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:
2010年6月29日下午,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党组、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委员会召开了庆“七一”总结表彰大会。
会上宣布了朝律党委发[2010]035号《关于表彰2010年度“五好”党支部、先进党支部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》,在该决定中,我所高级合伙人张国印律师和陈燕律师被评为2010年度优秀共产党员。这是继2009年以来张国印律师连续两次被评为年度优秀共产党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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